2005年,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民用建筑从战略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并推进江苏省的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2006年9月1日,江苏正式施行新编制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强制规定“新建住宅宜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器配置系统。
2006年9月5日,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重点强调了发展太阳能的各项规划与措施。
2007年11月13日,江苏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重点强调了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战略意义与经济意义,为江苏省推行强制安装政策奠定基础。
2007年12月31日,江苏省建设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标准宣贯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宣贯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各项实施标准。
2008年1月1日,江苏省出台地方行政法规,要求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江苏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包括设计、审图、施工、质量检查有关部门以及地产开发商,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严格执行政府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规定。
2008年12月28日,江苏省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统一认识,落实管理责任;正确把握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应用的有关要求;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应用管理与质量控制;研究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维护保修制度;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措施等5个方面推动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发展。2009年,江苏出台了《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明确太阳能强制安装政策和办法。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的精神,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引导太阳能产品技术进步,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等单位编制了《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要求共同对《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DGJ32/TJ08—2005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将其更名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批准该《规范》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08—2008,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10年9月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程》的公告。
作者:傅强、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