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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入围招标项目
时间:2016-06-07 来源:im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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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须知……………………………………………………3
1. 项目概况  ………………………………………………………3
2. 招标人……………………………………………………………3
3. 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4 
4. 费用………………………………………………………………4 
5. 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和地点………………………………4 
6. 投标………………………………………………………………4 
7. 招标文件的构成…………………………………………………4 
8.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4 
9. 投标文件的澄清…………………………………………………5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5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文件的组成 ………………………………6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6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 ………………………………………………6 
1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7 
15. 签订合同 ………………………………………………………7 
16. 评审办法 ………………………………………………………7 
17. 投诉途径和办法 ………………………………………………7 
附件一 评审办法  …………………………………………………………8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
第三章   产品性能标准………………………………………… 19
第四章   框架协议 ………………………………………………23 
 
 
第一章   招标须知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入围招标
项目编号:MC2016-13
招标内容:选聘资质合格的企业入围2016-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企业名录。负责北京市门头沟区域内安装、更换电采暖设备的工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境内
入围说明:此项目为入围招标,不保证入围企业在入围期间全部承担
2016 -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
的采购安装工作。此项目共分三包,第一包:蓄能电暖器;
第二包:地源热泵;第三包:空气源热泵
选择中标人数量:各包≤5家

2、招标人( 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甲28号
       邮  编: 102300        
       电  话:010-69843212        
       联 系 人:  寇焱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邮  编:   102300             
       电  话:  010-61805309  
       传  真     010-61805154        
联 系 人:   招标一部   王禄   谷利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3、    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蓄能式电采暖(热泵)或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内容。
3.2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制造企业。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7对于企业总部在城区,其控股(或独资)的加工企业设在郊区或外地,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实体企业可参加投标:
3.7.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
3.7.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
3.7.3要求投标企业要满足北京市新农办下发的《北京市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推进工作指导意见》(京新农办【2016】3号)中的全部相关条件。

4、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 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3日9:00----17: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6、投标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送达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产品性能标准
   第四章  框架协议
7.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1投标人应提供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8.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约束投标人遵守法律规定和投标承诺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8.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网上银行、汇款 外埠:汇票(指电汇)
8.3.1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21日零点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煤改电),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自行与采购中心财务(010-69822590)确认是否到账,开标时以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到账为准。
8.3.2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
8.4凡未根据本须知8.1和第8.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8.5入围承包商将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不少于服务合同期限。未入围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9、投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个工作
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说明。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及与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致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期内)
(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8)税收证明:投标人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11)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12)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3)表2 组织机构表
(14)表3人员配备表
(15)类似业绩:投标人2013 -2015年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格式)
(16)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有效证明材料。(第三包空气源热泵企业须提供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的证明材料。)
(17)所投产品的带有技术规格标准的说明或彩页等,企业自行加减。
(18)服务方案
11.2投标文件首页应为目录,方便评审人员查找。投标文件应编页码。
11.3投标文件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应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投标人不同意延长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为有效。
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文件要统一装订成册,文件中要编制目录、页码,左侧装订须胶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不按照要求装订,造成评审过程中文件丢页等后果,是投标人的责任。
14.2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
14.4所有信封上均应:
14.4.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指明的地址。
14.4.2注明招标公告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4.3在信封的封装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
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是投标人的责任。

15、签订合同

15.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入围承包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入围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入围承包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入围招标活动,并予以通报:(一)入围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二)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入围资格转让给他人;(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6、评审办法

16.1详见附件《评审办法》

17、投诉途径和办法

     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投诉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附件一   评审办法


第二章   生产企业条件及产品标准

第三章   生产企业条件及产品标准

第四章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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