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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发展可再生能源
时间:2015-09-22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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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闻通气会,宣布《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张家口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优势和本地资源优势,抓住机遇,开发利用新能源,推动风电产业发展。
    “坝上一场风,从春吹到冬”,这是张家口风能资源的真实写照。张家口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资源可开发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可开发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资料显示,张家口土地总面积368万公顷,其中未利用地102.4万公顷。未利用地中可供风电、光伏、光热等开发利用的适建地50.7万公顷。
    张家口市位于国家“三北”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2014年底全市风电装机并网6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并网40万千瓦,秸秆生物质发电装机2.5万千瓦,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5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7%。
    同时,张家口市拥有“国家风光储输试验中心”、全国首个风电研究检测试验基地以及风机总装、叶片制造等生产企业,初步形成了涵盖开发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相对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将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携手张家口申办2022年冬奥会获得成功重大机遇,着力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着力创新商业服务模式,着力加快规模化开发应用,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可再生能源创新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规划》的核心内容为:着力推进“三大创新”,包括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着力实施“四大工程”,包括规模化开发工程、大容量储能应用工程、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工程和多元化应用示范工程;着力打造“五大功能区”,即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发展目标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2020年达到30%, 2030年达到50%。《规划》还提出了金融、人才、创新、土地和财政价格五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
    《规划》中还提出了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到2020年,张家口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
    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奥运场馆所有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市政和交通方面,在崇礼县(奥运专区)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用电用热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运输方面,按照绿色、智能的理念,打造可再生能源交通运输体系,专区内交通运输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设施供能。在民居方面,奥运村、崇礼县城、风景区和周边农村采暖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奥运村和县城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式,供暖主要采用太阳能地热等热源,其他区域利用分布式太阳能方式供热。
    针对可再生能源的输出和消纳问题,《规划》还特别提出了推进能源电力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电力市场体制、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其中,为解决制约当前弃风、弃光、限电,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缺失等问题,重点开展包括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局域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示范区跨省(区、市)电力交易机制,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电力。此外,通过确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本地电力消费比例的年度配额指标,明确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责任,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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