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积极构建全面涵盖三大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和绿色经济,逐步形成与生态经济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突破资源缺乏的制约,不断调整产业优化升级,为厦门“再创环境新优势、寻求特区新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有利条件开展环保工作,维护了广大群众环境权益。
目前,液化天然气利用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铺设完成天然气过海管线,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在原岛内管道燃气设施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配合岛外城市化建设,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
同时,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为推进节能减排,厦门市大力推行压缩天然气(CNG)公交车,建设CNG加气站,全市已有310部天然气公交车上路,运行状况良好。2011年,厦门市还拟更新1000辆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双燃料出租车,淘汰更新高污染公交车和出租车6000多辆,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并全面实行机动车排气环保标志制度,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此外,厦门还建成了福建省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首批3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首批纯电动汽车已上路行驶。
厦门市还大力开展垃圾发电资源综合利用,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并予以全额收购,建成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孚填埋气体发电厂,另有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再建。制定《厦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试行)》,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和扩建的教学宿舍楼、酒店等,多数采用太阳能集热热水器或热泵可再生能源,全市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示范项目建筑面积约240万平方米,并将可再生能源推广到农村建设中,在翔安区、集美区选择了3个自然村作为“太阳能示范村”。
为保证收获更多的蓝天,厦门市还治理重点污染源,淘汰所有中小型燃煤和重油锅炉,实施电力、集中供热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硫和烟尘污染治理工程,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去年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优良率保持在96%~99%的水平,3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