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讯,房子住得舒不舒服,只有住的人才知道。导报记者昨日从市建设与管理局获悉,《厦门市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正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征求意见,内容都是些花小钱办好事、让市民住得更舒服的措施。
这些措施,针对包括住宅的朝向、通风、遮阳、空调、可再生能源等平常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问题,比如,其中就要求住宅要有利于通风,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达到条件者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
节能标准意见征集截止到11月20日,经过修改,有望于明年初开始施行,今后,开发商在建房之前,必须在规划设计时“一步到位”。
朝向
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大家都喜欢挑南北朝向的房子,节能标准要求,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住宅楼的居室,宜朝向南偏东15°至偏西15°范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偏西30°范围。
如果朝向太偏怎么办?节能标准指出,当建筑物朝向超出南偏东45°至偏西30°范围时,应提出具体措施,保障这幢建筑能够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开发商还要做“建筑能耗模拟分析报告”。
小区内的场地设计,宜减少硬化地面,少铺水泥路,增加绿地和水域面积,以减少地面热辐射,改善热环境。
通风
10万平米小区做“风模拟”
根据节能标准,建筑规划布局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建筑物设置时应尽量迎着夏季的主导风向。在厦门,夏季主导风向是南风,也就是说,建筑物应朝南。
对于单幢的建筑,门窗设在什么样的位置,有利于通风呢?市建设局建筑节能办公室介绍,门窗位置应有利于组织穿堂风,形成对流,风进屋后,能把屋里的热气带走,尽量避免窗户开在同一侧。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气流模拟设计,根据模拟结果优化方案并应提供相应的模拟分析报告。
遮阳
卧室外窗应有遮阳设施
抬头看,光秃秃的窗户外面,没有任何的遮挡,这可不行,因为在厦门,一年当中有280天的日照时间。节能标准强调,建筑遮阳是降低建筑能耗的有效措施,应当对窗户进行遮挡,
居住建筑也应实施外遮阳设计,卧室、起居室、书房等主要房间的东、西、南向外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遮阳设施可以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建筑遮阳,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宜采取外遮阳措施。市建设局建筑节能办公室解释,遮阳措施还包括遮阳棚等,但像篷布这样的遮阳设施,只适合在低层设置。
据了解,国外有些城市,所有的窗户都实行遮阳,而国内,南京已经走在前头,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且帮助居民减少了用电量———采用外遮阳,一年的空调电费可减少20%。
太阳能
12层以下要装太阳能
在使用可再生能源上,政府项目应当起到示范作用。在节能标准中,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属三级以上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
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集体式工厂宿舍等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并应与建筑实现一体化。据了解,用上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平均一年可省电一千多度。
“之所以划在12层,主要是考虑到厦门是个多台风城市,楼层高的建筑设置太阳能,会受到台风影响。”相关负责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