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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制定的流程与意义
时间:2010-10-17 来源:im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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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标准

  标准的定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而标准从制定到批准发布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是使标准本身具有法规特性的表现,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即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称为标准化。

  1.标准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统一规定”

  这种统一规定是作为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做到全国统一。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但推荐性标准如经协商,并计入经济合同或企业向用户作出明示担保,有关各方则必须执行,做到统一。

  2.标准制定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这里讲的“重复性”指的是同一事物或概念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例如批量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复投入,重复加工,重复检验等;同一类技术管理活动中反复出现同一概念的术语、符号、代号等被反复利用等等。只有当事物或概念具有重复出现的特性并处于相对稳定时才有制定标准的必要,使标准作为今后实践的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又能扩大“标准”重复利用范围。

  3.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

  这就是说标准既是科学技术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且这些成果和经验都是经过分析、比较、综合和验证基础上,加之规范化,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能具有科学性。

  4.制定标准过程要“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

  制定标准要发扬技术民主,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做到“三稿定标”即征求意见稿一送审稿一报批稿。如制定产品标准不仅要有生产部门参加,还应当有用户、科研、检验等部门参加共同讨论研究,“协商一致,”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5.标准文件有其自己一套特定格式和制定颁布的程序

  标准的编写、印刷、幅面格式和编号、发布的统一,既可保证标准的质量,又便于资料管理,体现了标准文件的严肃性。所以,标准必须"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我们通过标准标准化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政策的实施,可以整合和引导社会资源,激活科技要素,推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加速技术积累、科技进步、成果推广、创新扩散、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标准的管理体制

  我国标准的管理体制分为3个层面,第一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第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第三是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主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自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三、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1.技术标准

  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2.管理标准

  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工作标准

  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四、我国标准的层级

  1.国家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对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最高一级的规范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一般由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布。

  2.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一般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研究单位组织制定,由行业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编号、发布,并应在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3.地方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各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起草、审批、编号和发布,同时应到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应自行废止。

  4.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企业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国家对市场的监督力度日益加大,依靠标准进行检验,是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入市场的必备准入条件。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标准,不仅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标准,而且一些大中型企业为了实行更严格的产品生产规范,自行起草和编制相关产品的企业标准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企业是采用和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主体,企业采用和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仅可以促进自身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而且可以开拓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最终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针对电伴热带这项产品,国外相关的标准主要针对的是管道上,对于国内来讲,可以吸取国外先进的标准理念,在太阳能热水器方面制定相关标准

  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分为三种:等同、修改和非等效。等同表示我们国家将国外制定的标准直接翻译过来用,只是允许在编辑过程中有一些小的改动,其主体也就是所有的技术指标完全和国外的一致。修改是指可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适当地对标准进行一些修改,但是总体的框架和主要的技术参数都不允许变化,包括在结构编排上都必须一致,在最后必须要注明修改的依据和出处。非等效是指我们参照国外标准中主要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检验方法等做相应的修改,根据国家的实际状况来编写。一般来说,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和“修改”的我国标准被视为采用了国际标准,而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程度的我国标准不被视为采用了国际标准,仅表明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

  六.标准的性质

  1.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它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关于“技术法规”的定义。其范围严格限定在: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与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五个方面。现在的绝大部分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如果说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在企业内部执行就没有推荐和自愿一说,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在企业里执行的标准,无论是自行制定的,还是自愿采用的上级推荐性标准,都具有强制的性质,必须认真执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严格把握质量控制。

  2.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是指导性标准,自愿性文件,即“由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标准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七、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战略意义

  企业参与制定标准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企业要收获采用先进标准的效果,还需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体察市场敏锐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各层次标准化活动中,变被动的采用先进标准为主动地参与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层面的标准制定中,形成让自己的技术主导市场的局面。有效地规避竞争提高竞争门槛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升整个行业的信誉。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让公众有着很好的联想:标准由政府权威部门发布,企业参与说明企业在行业内具有知名度和权威性。率先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为市场所接受,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自我发展的平台,也获得了占领国内、国际市场的强大武器。

  八、标准化技术组织

  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组建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按照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领域内的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建议,并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九、标准的立项与编写

  标准的立项分为以下3个步骤:一是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二是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三是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能源局批准。

  在编写标准时,要严格按照GB/T1.1-2009的要求起草标准,完成讨论稿,内部讨论。讨论结束后要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广泛征求意见。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委会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起草单位整理成报批稿及有关附件,包括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表,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标委会报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复核后,报国家能源局批准。

  编写标准时要注意一些要素:资料性要素和规范性要素。规范性要素是要在标准中必须体现的,而资料性要素是可以选择的。我们一般制定的都是产品标准,产品标准的主要内容一个都不能少,首先是前言,说明标准的来源是由谁来提出的,由谁来归口的,起草单位是谁,哪些单位来参加的等等,接下来是这个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分类与命名,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附录等内容。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制定完以后,就要将标准的文本和相关说明。

  在标准编制的过程中,需要说明一些主要的内容,比如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等;标准编制的原则是要写明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水平对比,将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加以分析,如果标准中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同时标明相关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如果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要标注出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此外在标准编写结束时,还需要将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进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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