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建筑促产业优化升级
大连市正处于全域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因此市政府决定以绿色、生态、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发展绿色建筑,加大绿色生态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破解资源环境对城市化发展约束等难题与矛盾。为落实这一精神,大连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大连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导则》,作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和指导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依据。与此同时,《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也正式下发,以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大连市确定将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出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与需求。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大连市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明示绿色建筑室内污染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