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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正式出台
时间:2015-11-02 来源:建设科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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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经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发改高技〔2015〕1714号)的实施,着力破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强力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能源消费革命的试验区、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导区、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创新区,按照《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部署,张家口市近日制定并通过了《张家口市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
    到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1280万千瓦,新增装机580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2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30%城市公共交通、15%城镇居民生活用能、20%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电供暖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体制机制、商业模式和技术三大创新取得阶段性突破;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示范四大工程稳步推进;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生态示范区五大功能区构架基本形成。
    2015:统筹规划 夯实基础
    紧紧围绕可再生能源发输储用深层次矛盾的破解,以扩大示范区影响力为先导,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重点,以示范性项目为切入点,科学谋篇布局,落实保障措施,积极探索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光伏廊道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年底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各60万千瓦,启动一批技术领先、示范性强、易推广的高端项目,谋划“五大功能区”的各项前期规划工作,为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要求,建立领导和组织推进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成立市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在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市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编制、审定、实施市各类专项规划,协调解决建设中重难点问题,加强与京津两市、省政府有关厅局、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等方面的沟通协调,督导示范区建设工作,检查规划实施效果。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工作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市能源局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参照省能源局设置科室、配备人员,加强推进力量。县(区)发改局加挂能源局牌子,设置专门股室,负责推动本区域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资深、知名专家,为示范区建设建言献策,对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指导,与有关部委协调沟通,提升示范区科学决策水平,保障示范区正确发展方向;发挥专家行业影响力,积极推动示范区对外合作交流。
    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示范区宣传工作小组,精心策划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搞好深度宣传和解读。
    二是制订完善相关规划。依据《规划》总体要求,全面梳理资源储量、电网送出条件等方面情况,制定总体可再生能源开发规划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争取国家对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开发指标实行计划单列。按照产业集聚、示范带头、先急后缓等原则,科学谋划布局五大功能区建设。
    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按照《规划》要求,明确招商目标及引资方向,积极组建招商队伍,吸引国内企业、技术、人才落户示范区;成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创新基金运营管理模式,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示范区建设,力争年末达到50亿元。
    四是全力争取和落实相关政策
    1.依据《规划》相关要求,市直各部门全面梳理需要国家层面给予示范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争取列入国家相关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主动争取省直对口部门支持,配合省直对口部门积极跑办,力促尽快得到批复。
    2.在国家及省内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动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促进示范区快速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
    3.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制定出台促进电力消纳、吸引社会投资等政策,完善税费价格、规划布局与土地、人才培养与就业、技术创新驱动等政策
    五是开展金融和商业模式创新。设立可再生能源担保基金,开展绿色信贷、股权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可再生能源融资模式创新。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新能源公共交通网络建设等。
    2016:科学部署 全面展开
    以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应用为基础,以提高送出和本地消纳能力为重点,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为导向,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为支撑,持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技术创新平台,稳步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积极完善电网输送架构,大力提升本地消纳能力,全面铺开各项建设内容。
    一是全力推动输电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特高压工程的前期工作和500千伏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大配电网工程的建设、改造力度,确保外送通道能力提升,低电压等级接入资源充足。加强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力度,适应小容量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加强城网、农网的改造,确保示范区风电供暖项目落实,保障清洁能源接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创新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方式,开展智能化输电技术试点。
    二是有序开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按照风电基地三期规划,高标准有序推进风电千万千瓦基地建设。全方位开展光伏综合开发,结合本地消纳、电网建设与奥运工程进度,建设奥运光伏廊道,利用荒山荒坡,优选有实力企   业集中开发“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电站。
    三是多元化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能力。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工程,年底完成供暖面积200万平米。大力构建可再生能源交通网络,推动电动汽车生产本地化和使用普及化,打造清洁环保的公共交通体系。努力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渠道,积极推动高耗能新型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逐步提升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各类示范项目工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落实生物质资源来源,保证原料供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抓好太阳能、干热岩热利用示范,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全部配套太阳能供热设施,实施干热岩供暖示范工程。积极布局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推动示范区企业申请国家微电网示范项目。在争取国家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储能示范工程,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五是全面启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结合奥运专区的建设规划,启动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供能方案设计。建设科技创业城,打造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及转化应用创业基地。推进可再生能源科技综合商务区建设,打造国际性可再生能源研讨交流平台。统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重点打造高端光伏制造基地,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基地。在有条件的县区持续打造农村农业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并推广。
    六是打造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可再生能源资源管理平台,提高政府监管、服务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推进数据中心、智慧能源云平台开发,为可再生能源行业提供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处理、计算、应用等云服务。推动河北建院、北方学院等高校设立可再生能源专业,吸引国内高校在张家口市设立分院,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检测、新技术示范及人才培养基地,为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提供保障。
    2017:稳步推进 阶段评估
    以引领能源消费革命,发挥示范区先导作用为主线,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落实行动计划监督考核与阶段性评估,做好修偏补缺和经验总结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为示范区的突破性发展积累经验。
    一是持续推进。在持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示范区建设。按照制定的计划要求,全面落实示范区三大创新、“发-储-输-用”四大工程和五大功能区的各项工作。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是监督考核。按照制订的考核评估办法,对相关部门、县区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行动方案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阶段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示范区三年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修偏补缺,对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加强沟通突破,为示范区深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编制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在开展评估的同时,按照《规划》要求和实践经验,继续谋划启动第二个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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