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绿色建筑
让绿色成为新区发展的底色,将发展蓝图描绘在生态绿图之上,是新区建设发展三年行动的重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该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全面启动了绿色建筑行动。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达到一星级。其中,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二星级。实施中,坚持严管与扶持相结合,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主体责任,强化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积极帮助申请国家、省、市相关专项奖励资金。目前,省内第一个低能耗被动式节能建筑在中德生态园已开工建设,总面积1.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现已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72万平方米。
坚持示范带动 推行建筑产业化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也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载体。该局牢牢把握新区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启动了建筑产业化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通知》,将装配式建筑技术作为新区现阶段推进建筑产业化的主要实现形式。其中,2015年积极培育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从2016年开始,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全区住宅开工总量的比例将达到20%以上,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比例达到40%以上。目前,该区已将青岛亿联集团和青岛金沙滩建设集团作为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培育试点,力争年内开工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导,力推全区建筑产业化实现新突破。
坚持生态立区 实施清洁能源供热
当前城市燃煤供热设施满负荷运行,供需矛盾突出,发展清洁能源供热迫在眉睫。为此,该局坚持“三措并举”,全力推行清洁能源。一是首批划定琅琊台旅游度假区等6大片区作为清洁能源试点区域,片区内新开工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科学编制了《黄岛区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黄岛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推行清洁能源提供了保障。二是坚持公建项目严禁使用市政集中供热、居住建筑尽量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原则,鼓励建设单位在建筑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供热。今年以来,共推进实施了万达游艇产业园、康大风和丽景、青岛新世界污水源等16个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600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对全区清洁能源供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下发通知要求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迁建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同步建设清洁能源供应配套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供能。
该局严格实行民用建筑合理用能审核制度、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节能监督和建筑节能认定制度,对工程项目从合理用能审核、图纸审查、监督检查、节能认定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实施“闭合管理”。一是新建民用建筑实行强制节能。全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须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今年以来共建成节能建筑265万平方米,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率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二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全面实行太阳能与建筑设计一体化技术,凡不执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图纸审查,不予通过建筑节能认定。全区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安装太阳能42万平方米,应安装太阳能安装率达100%。三是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在去年完成4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黄岛街道办事处老城区约6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现已全面开工,力争年底前竣工,超额完成青岛市下达的两年改造1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