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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绿色建筑须过六关 12层以下住宅应配太阳能
时间:2015-08-31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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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而不少开发商也不遗余力的开发建设这类房屋。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楼盘才是绿色建筑?青岛市绿色建筑的现状如何?有什么样的政策?对此,近日,青岛市建筑节能墙改办主任李毅作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就市民所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绿色建筑须满足六项标准 
    眼下,不少楼盘纷纷打出“绿色”招牌吸引购房者,然而不少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却并不清楚,究竟自己买的到底是不是绿色建筑。 
    对此,李毅表示,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楼盘要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必须符合六类指标,即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目前,我市已获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选,对符合标准的,可以颁发证书和标志。”李毅说。 
    青岛12层以下居住建筑应装太阳能 
    青岛市具有良好的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太阳能有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比重。同时,推动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应用,可以有效带动高新技术及节能环保领域的资金投入,促进建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多个产业实现调整升级,对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政中,不少网友很关注目前青岛进行的状况。对此,李毅说,青岛市根据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正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我市城乡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 
    同时,李毅表示,青岛市规定: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可再生能源建筑可申请奖金 
    据记者了解,2010年,我市曾有4个示范项目被列为国家示范项目,共获得约5580万元资金补助。同年,青岛市被国家列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计划两年内全市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480万平方米。 
    那么,国家目前对可再生资源建筑的开发单位,有什么补贴政策?对于网友的提问,李毅表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分为光电、光热、热泵(不含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应用,其中光电建筑应用项目可通过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初步审查后报国家进行评审,被列为国家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按相关标准给予资金。 
    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以及热泵建筑应用项目,可申请青岛市奖励资金。对于地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项目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资金奖励,对于太阳能光热示范项目给予300元/两平方米集热面积给予相应补助。“今年青岛市已经有三项工程通过国家初评,国家进行相关资料核查后,预计可获得2.37亿国家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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