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要鼓励采用太阳能工业热利用系统。具体如下:鼓励用户采用高效煤粉工业锅炉、节能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采用优化炉膛结构、蓄热式高温空气预热、太阳能工业热利用系统、强化辐射传热等技术的节能环保锅炉等,推动锅炉房系统节能改造,推广锅炉用煤洗选及集中供应系统。电机系统领域,重点推广达到国家1、2级能效标准的电动机、变压器、高压变频器、无功补偿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系统等,加快现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能回收领域,推广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空气源低温热泵供暖等低品位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支持余能发电上网,推动能源按品质高低实现梯级利用。家电照明领域,推广达到国家1、2级能效标准的节能家用电器、办公和商用设备,以及半导体照明等高效照明产品。
具体请下载附件全文阅读:W020141127335265672848.doc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提升我国节能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产业,为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特制定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