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12层以下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使用太阳能的有关规定,目前已完成推广使用面积1000余万平方米,太阳能应用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随着13层以上高层建筑的大幅增加,太阳能推广利用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如不及时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难以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末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的目标任务。
会议认为,目前我市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成熟、标准体系完备、设计方法完善,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条件。会议决定,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新建高层住宅和集中使用热水的公共建筑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会议要求,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无论是设计安装阶段,还是在广大住户的使用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都要把好安全关;正确处理好太阳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建筑外观和群众实际需求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既美观大方又方便实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宣传推广使用太阳能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绿色节能意识,形成理解、支持、参与太阳能推广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