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4点多,来到刘先生楼下。他和家人正在与物业和三阳太阳能相关人员就此事僵持。刘先生说,拿房取钥匙时,物业方面让他签订了一份管理合同,不签合同不交房。合同中有一个条款是七楼以上不能私自安装太阳能。因急于拿到房子,他签署了该合同。
在刘先生出示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看到了他所说的这条内容。
刘先生说,虽然小区内很多业主按照物业要求,安装了三阳太阳能,但他选择了桑乐太阳能。安装之前,他给物业打电话通知,对方说了一句“不行”后即挂断了电话。昨天下午3点,他找人安装自己选择的品牌。半个小时后,物业和三阳方面派人要求拆掉新安装的太阳能。刘先生报了警,民警赶到处理,物业方面暂时没有拆除太阳能。
在接受采访时,该小区物业张经理称,为便于管理,物业通过竞标,选出了给小区业主安装太阳能的厂家。三阳通过三家太阳能品牌竞标胜出后,与物业签订了一份协议,除负责安装小区所有业主的太阳能外,还负责维修所有楼顶的漏雨。业主必须安装三阳太阳能,否则要遭到拆除。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忠说,如果物业强行拆除业主自己选择的太阳能品牌,则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