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入选标准逐年加严。早在2010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第八期清单)。2010年9月30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第六期清单)。两此通知均强调我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在确定工程总包单位时,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明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购买。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通知规定“各级政府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应当以本期节能、环保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未列入本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凡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这标志着我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在遇有政府采购工程中,未选用政府采购清单企业产品的招标人,有了投诉和反应问题的政策依据。”
扬州日利达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科技创新带动企业进步,以精控质量确保产品性能,满足各级用户的热水需求。15年来持续进步,所生产的高能效太阳能热水器早已遍布大江南北,同时为各地军队、医院、学校、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提供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国太阳热利用行业领军品牌。本次再次入选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证明日利达始终坚持的只做优质产品的发展理念以及在市场上取得的卓有成效的业绩不断得到政府各部门的肯定和认可,在全国各地经销商的配合下,日利达人将会始终如一、持续不断的把环保、健康、安全、节能的日利达高能效太阳能热水器带入更多的家庭,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舒适阳光热水生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