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太阳能热水器及其配件列入《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目录》后正式实施检验。按规定,太阳能产品走出国门前要先按输入国的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随产品一同出口。该中心顺利通过评审,意味着可以为当地太阳能企业提供公证数据和鉴定证书。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欧标对产品安全性能的要求更高,比如,按照欧标要求,一项光照参数的检测在嘉兴的天气条件下,要两个多月才能搜集到必要的数据进行分析。
近年来,海宁市太阳能热水器出口形势良好。2010年全市共生产太阳能热水器350万台,产值约38亿元,同比增长22.58%。目前有出口记录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92家,2010年共出口17.4万台,出口货值达3700多万美元,产品出口到133个国家和地区。今年1~4月,海宁太阳能产品共出口5.7万台,货值1300多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7%和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