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东市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产业园建设的规划中,优先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热资源评估,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的多源互补和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利用体系。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大型公共建筑纳入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全市2004年以前的居住建筑以外围护结构保温、供热计量及室内温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乐都区、互助县被列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平安区被列为“可再生能源应用县”。编制完成了《海东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将海东市委办公楼、市政府办公楼、海东饭店等确定为市级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检测项目,并完成验收。
同时,大力改造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清单进行持续动态更新,合理安排年度淘汰计划;2013至2017年全市的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总计改造837蒸吨,完成投资2.5亿元。在建成区结合天然气管网覆盖及新能源推广,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禁止原煤散烧;积极实施“煤改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大力实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