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采暖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照平(峰)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探索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以下为通知正文:
关于完善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政策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精神,2017年我委出台了蒙东地区清洁供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现结合2018-2019年供热期试行的实际情况,对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政策完善如下:
一、对蒙东地区电采暖用户实行单独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采暖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峰谷平时段具体为,峰时段8个小时(7:30-11:30、17:00-21:00)、谷时段9个小时(21:00-次日6:00)、平时段7个小时(6:00-7:30、11:30-17:00)。
二、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采暖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照平(峰)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探索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三、一般工商业(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电采暖用户,平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峰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0%,谷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降50%。
四、居民生活用电类别(含一户一表和合表户用电)的电采暖用户,平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峰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0%,谷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降50%。农村牧区以村(嘎查)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与居民家庭“煤改电”取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
五、原电采暖用户执行的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电价政策执行。
六、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年度期间供热期,请蒙东地区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地实际供热情况,对供热期予以明确。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