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很清楚,在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上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利用设备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简单。太阳能热水器如果要在建筑物上使用,那就必须在设计和制造上符合建筑规范,使用寿命必须能保证。但相反,太阳能热水器属耐用消费品,使用分散,自身的结构和技术特点决定了它很难与建筑物特别是楼宇结合,尤其是在城市楼宇建筑上使用是很不适合的,既有安全问题,也有质量保证问题,更影响市容市貌。特别是全玻璃管太阳能热水器在北方冬季使用还存在低温限制问题。
其实,真正在城市推广较多的另一种光热产品是“太阳能集中供热装置”。
“太阳能集中供热装置”是在太阳能热水器的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尽管它也属于低温太阳能热利用产品,但它从设计之初就力求符合建筑要求和建筑规范,因此近年来发展很快。
笔者认为,政府实施“光热示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节能减排,是为了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因此,选定的光热示范项目就应具有标识作用,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作用。“光热示范”绝不只是安装几台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几个太阳能光伏板,应根据太阳能的特殊性以及光热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实施“光热示范”,切忌盲目性,更不应搞形式主义。显然,强制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是错误的,而科学、规范地安装和使用太阳能集中供热装置,以及在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则应该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藉此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重,改善农民生活。总之,我们应根据太阳能光热产品特点和适用对象来制定政策。
当然,这里也包括正确对待中小企业生产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零部件生产高度专业化,热水箱、集热管、阀门,甚至架子都有专门厂商制造,组装加工很容易,市场进入门槛不高,不需要投资建立专业化生产线,因此,尽管政府支持不多但发展很快。从某种程度上讲,目前的太阳能热水器只是简单的组装组合,一些中小企业只要购买这些零部件组装,贴上自己的牌子,并有专业人员给用户安装使用就可以了。
此外,专业太阳能热水器厂(自成体系,大而全)与小企业分散组装的产品销售价格差别很大。更有甚者,一些大企业自喻“高雅”,坚持“高价”销售模式,在产品出现问题后,服务还跟不上,总是引来消费者投诉。相反,越是当地的小企业距离消费者越近,售后服务方便,价格便宜,这就使中小企业的太阳能热水器在中小城镇和农村相对具有竞争力,而专业厂的技术水平虽然相对较高,但价格高、服务差,在农村市场必然失去竞争力。这也是太阳能热水器在家电下乡政策中受益不多的重要原因。
的确,我们不能否认太阳能热水器是光热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不被资本市场看好,但它确实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一点毋庸置疑。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同属于光热行业的太阳能热发电以及太阳能工业热利用产业却没有发展起来。显然,大家对这两种产品的认知度还相对较低,甚至还处于科普阶段,以至于一段时间以来,太阳能热水器成为了太阳能光热行业的代名词。
“太阳能热发电”在太阳能光热行业里属于太阳能中高温热利用技术,而太阳能热水器属于低温热利用技术,技术含量也是截然不同的。自从2006年美国内华达一号槽式太阳能热发电站建立以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欧美等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
据尚普咨询披露,截止2010年底,全球已并网的光热发电装机总容量已达1.27GW,在建的装机容量为1.93GW,规划中装机容量为17.53GW,其中以欧美国家为主。预计,2020年全球太阳能热发电装机总量可达42GW,未来一段时间每年建设规模将达4GW;2030年装机总量可达200GW。
2011年6月1日,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正式实施,在指导目录鼓励类新增的新能源门类中,太阳能光热发电被放在突出位置。实际上,作为光热发电的示范项目“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站”于2006年就已经列入国家863计划,投资已近两个亿,原计划于2010年底结题,而如今迟迟不能发电。由于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其示范作用已荡然无存。包括年初完成招标的鄂尔多斯[14.08-1.12%股吧研报]“槽式太阳能热发电站示范项目”,由于招标中的低价竞争,带来的不是喝彩而是更多地质疑。在此之前,众多国字号的电力投资公司和企业纷纷涌向国外,考察者不在少数,计划“引进”者也不在少数,历时5年尚未见成功案例。而持有这一成熟技术的国外企业则虎视眈眈,在我们尚未清醒的时候纷纷在我国申请专利,设置壁垒。更有甚者,把我们的技术改头换面当作自己的技术申请专利。正是由于“光热发电”是带有战略性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因此,国外真正掌控这一技术的企业并没有技术转让的意愿,而一些不成熟的太阳能热发电技术鱼目混珠纷纷登陆我国,导致已经同他们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内企业惊呼上当。
实际上,已经在北京天竺工业园连续运行两年的、全国产化的、具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可工程化的“槽式太阳能热发电实验装置”,虽然没有列入国家的“光热示范项目”,但却实实在在地起到了行业领先的标识作用。同时也引起国外同行的关注,纷纷前来考察交流,探听虚实。
我国设立“光热示范项目”应该注重实效,对技术路线的选择也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切忌一哄而起,谨防变成笑柄。在当下,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商应该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己有的技术基础,积极介入太阳能热发电以及太阳能工业热利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通过技术升级,从那些已经失去竞争意义的市场中急流勇退,积极投身于对我国能源战略有影响力的、全新的光热产业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