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2017年“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BHJ1707-BD-100
采购人名称: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 |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侯文芳 0312-282775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彩霞 王浩 0312-337288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和用户自筹 |
采购内容:高碑店市内约1.71万户及约39个村的低温空气源热泵(变频)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产品保护、调试、检测、保修、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
采购型号:3P、5P、6P、8P。 |
供货及安装周期:企业须在2017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并达到正常供暖标准。 |
项目实施地点及要求:高碑店市。 |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至十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热泵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所投产品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无辅热数据); 5、投标单位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证书);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及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3套,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C认证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对12个标段进行任意报名,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能再次中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注: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无辅热数据),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无原件做废标处理。 |
投标单位报名须知: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t.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须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者,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