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州政府为吸引对本州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以及开拓更多的就业机会,推行了该奖励机制。
依照新计划,政府将实行相当于工资总额100%的税款退还政策。基于已付和应付工资的工资税或者州税的征收,必须是与大型风电和太阳能项目直接相关的工作。
项目建设活动包括民用工程和前期筹备工作、道路工程施工和项目地点交通、电力设施架设和污水处理、工程临时设施的构建和拆除工程等。
然而退税计划不包括例如工厂资本投资活动、所需备件预制件工程和项目现场管理等的异地开资账目等。
对于在7月及之后开工建设、并且不小于30兆瓦发电能力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被视为符合该税费退还的项目。
如果在建项目为混合传统燃料能源的项目,则将仅对可再生能源项目部分实行退税政策。
该退税计划将开始于今年6月,截止于2014年6月,期限为4年。当地政府将通过前两年的实施情况对该计划予以评价,制定是否将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列在该计划的范围内。
该计划将实行履约检查体制,目的是保证仅对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实施退税计划。
该项退税计划的细则可以在南澳州的可再生能源网站(RenewablesSA)上查询。
南澳州政府希望到今年7月,通过这项计划其风力发电能力可以达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 000兆瓦。南澳大利亚州州长迈克·瑞表示,这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努力,将使我们有能力提前达到本州到2014年实现20%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的目标。
南澳州新目标规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总能源33%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