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再次雾霾锁城,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人们的“心头之患”。在济南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来源中,燃煤占29%,处在第一位。“淘汰改造建成区燃烧锅炉就是短期能够见效、长期能够治本的具体措施”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在20日举行的济南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提升完成情况通报会上如是说。
济南市委先后三次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明确要求,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这一要求济南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部门工作分工,逐台锅炉明确了淘汰时限和责任主体,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十五件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列入市委大督查的重点事项,“基本情况每周调度、重点问题定期研究、难点问题现场办公”,有力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完成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
建成区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是济南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要求,今年10月底前,应完成131台、2012蒸吨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提前1个月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优化了能源结构 推进燃煤锅炉“煤改电”
据通报会上相关人员介绍,济南市政府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清洁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济南供电公司、山东中广核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燃煤锅炉能源替代项目合作协议》,由山东中广核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燃煤锅炉进行“煤改电”替代。由单纯燃煤,改为气、煤、电等多种能源共用,优化了能源结构。从目前淘汰(改造)的数量推算,预计每年可削减燃煤消耗65.3万吨。
制定落实锅炉淘汰(改造)优惠政策
“对按时限要求完成淘汰(改造)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10万元补贴,提前完成淘汰(改造)的,每置换改造一蒸吨给予5万元奖励。”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会上表示。
除资金奖励外,济南对列入淘汰(改造)计划范围的,参加集中供暖的企事业单位配套费减半收缴;采用煤改气的企事业单位免缴燃气配套费,部队单位免缴集中供热配套费。对有困难的单位,确定可先行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实行集中供暖,3年内完成所涉及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在市级给予专项资金奖补的基础上,历下、市中、槐荫区分别再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大大提高了业主淘汰锅炉的积极性。
山东省物价局和省经信委下发《关于济南“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电价政策的通知》,对济南市列入淘汰(改造)范围的单位,所涉及“煤改电”电蓄热锅炉替代项目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暂不收取基本电费。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采用“煤改气”的,燃气价格统一执行2.6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