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全省燃煤散烧管控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省从本月起启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10月11日至10月底,各地政府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省散煤销售点分布、建设、销售基本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台账,为下一步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打好基础;组织乡镇、村、社区对辖区内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登记造册,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煤提供依据;在10月底以前必须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域和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面积等情况,形成社会监督。
11月1日至11月15日,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评检验验收、经抽检燃煤为劣质煤等四类散煤销售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散煤销售点销售质量不达标散煤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今年年底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各项工作任务。到今年年底,全省天然气使用量达到1亿立方米;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50万平方米以上;10万户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实现厨炊电气化;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煤改气、煤改电要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