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提出在法定供热起止日前后各15天内,市城管、气象、发改委等部门根据每日天气预报进行会商,综合研判,提出是否需提前或延长供热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决策。石市将建立供热试运行机制,为确保及时供暖,所有供热设施11月1日前完成注水、带压测试,具备供热条件;11月10日零时起达标供热试运行。
11月10日主城区实现达标供热试运行
石市将建立供热气象会商机制。在法定供热起止日前后各15天内,市城管、气象、发改委等部门根据每日天气预报,进行会商,综合研判,提出是否需提前或延长供热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决策。
石市将建立供热试运行机制。为确保及时供暖,所有供热设施11月1日前完成注水、带压测试,具备供热条件;11月10日零时起达标供热试运行。
石市还将建立热源协调联动机制。预测室外温度降低时,督促企业提前增加热能输出,确保室温不受影响。杜绝室外温度升高,企业停供或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问题。
石市将建立供热保运物资日报告机制。供热期间,各企业物资储备必须满足一周以上的运行需要。
石市将建立小区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机制。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对辖区小区供热质量进行监管包保,及时协调解决居民供热问题。
石市将建立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机制。市、区、企业分别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应急问题能够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西柏坡电厂废热供热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
方案提出,石市将继续推进废热入市工程建设,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入市项目,实现对西岭热三、安能钢厂、玉石高营等1100万平方米天然气供热锅炉采暖区域的热源替代。推进新华热电、华电北城、安能钢厂等废热替代区域的大温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废热利用率。
同时,加快热电联产调峰锅炉项目建设。完成华电裕华热电厂5台70MW燃气调峰锅炉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启动裕西供热站3台70MW燃气调峰锅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余热回收利用,提升机组整体供热能力。
在清洁能源供暖方面,石市还将提升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供热能力,推进浅层地热、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技术的应用,在农村开展太阳能光伏+电代煤和太阳能光电+电代煤试点、生物质综合利用,改变农村用能方式。
完成华电石热区域600万平方米的热网汽改水工程
石市将推进一次管网改造和主热网联通互备,完成华电石热区域600万平方米的热网汽改水工作。完成良村电厂热网西穿新元高速,实现对二十里铺燃气供热替代、与诺奇供热公司供热管网联通应急备用。启动裕华热电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提高裕华电厂热能输出能力。按规划启动鹿华供热管网与裕华供热管网联通互备。完成新华西路西郊供热公司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完成西柏坡废热入市管网与筑融供热公司供热区域的联通,逐步替代。
改造7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供热设施
石市将对2000年(不含2000年)以前剩余的7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串改并”改造工作,计划改造小区由供热企业申报,区供热办和街道办事处核准,供热企业会同办事处(或居委会)逐户征求意见,2/3以上用户同意即可进行改造。并深化“一管到户”改革,理顺热交换站用水、用电价格。
对1006.5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节能改造
石市将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和改造,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具有改造价值的1006.5万平方米(其中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共765万平方米;其它县(市、区)共241.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热电联产机组需在10月份停机检修
各供热企业要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热电联产机组需在10月份停机检修,确保机组在供热期间的运行安全。
石市将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营良好、满意度高的供热企业从提高供热补贴、扩大经营区域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经营不善、能力不足、满意度差、存在恶意竞争等行为的供热企业,采取扣减供热补贴、实施经济处罚、缩小经营区域、退出供热市场等措施,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清退企业固有供热区域替代单位从考核优秀的企业中通过招标确定。
做到新增供热需求应供尽供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在采暖期结束之后,即着手对辖区内计划竣工居民用热项目进行摸排,做出三年项目竣工供热保障计划,严格按照供热规划对新增用户采取的供暖方案进行审查,纠正、查处私改供热方式行为。对当年计划竣工交付的项目监督相关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加快实施进度,在9月底前完成相关设施的建设、验收工作,做到新增用户的应供尽供。
市发改(物价)部门研究差别热价的可行性,差别热价体系出台后,市财政不再对新增天然气供热用户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