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首先完成了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建设,将燃煤热电厂进行了关停,用燃气热电厂予以替代;其次就是进行煤改清洁能源的改造,大型燃煤设施用燃气替代,或并入城市热网,热网不能覆盖的区域用电进行了替代。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1、能源结构单一,城市运行安全存在潜在风险。目前,北京市供热能源以天然气为主,而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资源禀赋。在“十二五”时期,北京多次发生冬季限气情况,特别是在2015年-2016年采暖季,由于供气压力不够,西北热电中心供热机组无法满负荷运行,又缺少其它能源替代措施,造成石景山地区近1000万平方米建筑无法保证正常供热,对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也对城市运行安全提出了问题和挑战。
2、供热设施老旧、建筑能耗高、供热能效水平有待提高。“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完成改造供热主管线1800km,涉及供热面积8000万平方米,小区960个。但是,一些老旧小区供热设施老旧,建筑能耗高的现象依然严重。
3、从能源结构看,化石能源占有绝对比例,对大气环境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北京市供热99.2%使用的是传统化石能源(煤、油、天然气),电和其它非化石能源使用仅有0.8%。据了解,目前已有研究表明,硫酸盐是重污染形成的主要驱动因素,而在大气细颗粒物吸附的成分中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的化学反应,是当前雾霾期间硫酸盐生成的主要途径。北京市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北京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有效降低了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大量煤改气之后,天然气属于化石能源,是相对的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污染物排放虽然远低于燃煤,但是,每吨天然气燃烧后仍会产生6.3公斤氮氧化物,而氮氧化物是当前雾霾生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如何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给我们的大气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解决。
1、进一步加大既有老旧供热设施及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力度,同时,新建建筑物采用诸如被动房等能耗更低的新技术,从而有效降低供热系统的热能损失和新老建筑的能耗,实现系统节能。进一步深化供热体制和收费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热计量收费,促进行为节能。
2、对新建燃气供热设施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对既有燃气供热设施进行低氮排放改造。可以考虑在城市核心区(比如三环以内)规定禁排区,区域内不得新建排放设施,既有供热设施逐步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热网或改为电采暖等无排放供热方式。
3、积极推进能源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15年底为12%,计划到2020年达到15%。到2015年底北京市供热能源消耗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仅为0.8%。为此,北京市应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