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开展在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11个设区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缓解城中村小燃煤锅炉面源污染。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逐步加大集中供热替代小、散燃煤供热锅炉的规模,到2020年,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平均达到90%以上。
要稳步改善能源结构。逐步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的台数和规模。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淘汰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探索推广电锅炉供热取暖。加快发展黄河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要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加快火电、风电等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新建煤矿依法同步建设洗选设施,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民用散煤。加快实施城乡采暖“煤改电”步伐,“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削减农村炊事和采暖用煤,加大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