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为做好2017年兰州市供热计量工作,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供热计量工作要点》,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强制性规范标准及“两部制”计量热价政策, 坚持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配套同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全面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力争住宅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30%以上。
兰州市政府要求,达到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一律取消按面积收费,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并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档案。同时,落实好供热单位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选购安装权,组织供热单位参加节能专项验收监督,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采购安装和质量有异议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对供热计量工程不合格的,将责令建设单位限时进行整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无证或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对产品质量不达标、合格率较低的限制销售和使用,连续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列入“黑名单”,禁止销售和使用。对不合格工程和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不拨付财政奖励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