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办: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省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省政府节能办拟定征集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节能环保产业所涉及的节能环保装备产品、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
2、项目手续齐全,投资额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在300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4、项目实施年限为2017-2018年。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节能办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每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请将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2017年1月13日前一式三份报省节能综合协调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聂海健
电 话:0531-86113591
邮 箱:sdsjnb@126.com
附件
山东省经信委
山东省政府节能办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