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铜都晨刊消息,买房赠送太阳能本来是件好事,可在12月20日,市民陈先生却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开发商送的一种集中供热式太阳能却成了“鸡肋”,不能使用,却又修不好,摆在家中还碍事。与陈先生家一样,他们小区200多户开发商赠送的太阳能都不能正常使用,原本是开发商送给业主的“绿色福利”,现在却遭到业主们的集体嫌弃。
陈先生说,购房时开发商即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免费赠送给业主,去年他家搬入了新居,太阳能使用还很正常,但到了今年五六月份太阳能就完全不能使用了,流出来的都是冷水,陈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派人来修了几次,但修不好。开发商承诺解决的事,一拖再拖,业主非常不满,很多业主都不愿交物业费了,小区里出现这种情况的业主还有很多家,如今陈先生家又安装了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完全派不上用场,但它的巨大水箱放在家中却占了不少空间,但扔了又觉得可惜。陈先生说,我们这栋楼有几户在装修时改造了管道,损坏了太阳能,集中供热式太阳能热水器是连体的,只要有一户出问题,其他户都无法正常使用,产品在设计时本身就有缺陷。
陈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的物业,物业负责人介绍,开发商引进集中供热式太阳能本来是出于好意,这种产品放在楼顶不占空间,与太阳能板比起来,不占用阳台面积,而且它也是节能产品。但这种产品并不适合毛坯房安装,因为它属于集中供热式,业主后期安装有可能改造管道,而一户改造管道损坏了太阳能,其他户都不能使用,该小区内目前一期几乎都不能用,二期部分不能用,200多户业主家中太阳能不能正常使用就属于这种情况。为了该问题,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多次找厂家要求解决,厂家虽然也派人来维修,但总修不好,目前开发公司已将此问题诉讼至法院。该问题发生后,该小区3期就引进了太阳能板热水器,业主一直使用正常。
业内相关人士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记者了解到,基于该项条款,许多新建的小区配置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但使用下来的情况不尽如人意,有的业主反映赠送的热水器质量不过关,有的反映售后难找,类似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