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2日起,记者追踪报道了历城区一大型住宅项目所安装的太阳能系统违规一事。日前,市城乡建设委确定了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
去年2月,该项目确定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平板型分离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为中标产品,并由其负责安装和售后服务,同年9月进场安装。截至目前,已安装近3000台。5月6日,太阳能安装被责令全面停工。
市建委5项措施严肃处理
根据以上情况,市城乡建设委研究决定:
责成太阳能应用施工安装全面停工接受检查,责成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
对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是否符合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如不合格,责令其全部退出济南,由业主严格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投标。
组织专家对施工、安装中违反《图则》的情况进行现场考查和会诊,研究整改意见。如无法整改,责成相关单位对已安装支架全部拆除,并重新制定施工安装方案报专家组批准后实施。
对已进场太阳能产品按《要点》要求强制性抽检。如抽检不合格,已安装的全部拆除,未安装的不得继续安装,未进场(工地)的不得继续进场。
根据该项目违规性质、不良影响、对质量安全造成的危害及整改情况等予以进一步处罚。
涉事太阳能产品“三宗罪”
经调查,该项目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存在诸多违规。
2013年12月4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为确保高层应用的质量安全,经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考查,市建委初步确定三批24家企业具备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资格。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均未经过专家的评审和鉴定。
太阳能集热器安装等不符合《济南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图则》要求。
为弥补全国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产品技术标准空白,2014年2月26日,市建委委托山东同圆设计院牵头编制了《济南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图则》(以下简称《图则》),经专家评审后,作为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产品应用强制性技术标准。该项目太阳能施工安装未按《图则》要求进行预留和设置预埋件,使用过墙螺栓固定支架安装,专用托台成为摆设,并在外墙保温、防雷等方面存有隐患。
施工管理不符合《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含节能替代产品)设计、施工规范要点》。
市建委制定了《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施工规范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作为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规范管理的依据。经查,该项目存在诸多与《要点》不符的地方:
一是项目异地招标、低价中标。该项目为了规避济南市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在北京异地招标;同时,不遵守济南市太阳能协会联合所有具备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资格的太阳能企业共同签署的每台单价不低于3000元的倡议,低价中标,扰乱了市场。
二是产品质保期不符合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产品必须承诺5年的规定,单方面签订质保期2年的合同。
三是安装施工方案未按照《图则》技术标准制定,未对预留基座、托板、孔洞、管道、预埋件及相关设施等进行现场清理和查验,未对主要部件按批次抽查检测,监理等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