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太阳能热水扩容改造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 投标人所投的空气源热泵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资质》,并获得省级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06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7、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06日起至2016年06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6年06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
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五、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科学高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 28382891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陈波 叶菊云
电话:0755-83883076 83883112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