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新建建筑将100%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步提升能效水平。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同时,在旧城区、棚户区重点实施绿色更新,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政景观改造相结合,规模化地改善城市核心地段的居住环境。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福州、建阳、泉州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在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中引入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推广绿色建材生产和绿色施工,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十三五”期间,根据各地市的经济水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情况,到2020年,按福州、厦门、泉州和其它地市两档,对建筑产业化建造、保障性住房工业化建造、住宅精装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不同的指标,加快建筑工业化发展步伐,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此外,要加强物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到2018年,福建全省50%的物业公司完成绿色物业培训;到2020年,保证绿色物业培训覆盖所有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