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高层建筑
太阳能应用项目登记会议。济南市城乡建委科技节能处、济南市
太阳能行业协会、入围《济南市高层建筑
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推荐目录的24家
太阳能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济南实施“强推令”以来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和已确定中标的高层建筑
太阳能应用项目,未登记的项目不纳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工程不得交付使用。9月30日前将登记内容及电子版和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市城乡建委科技节能处。会议还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高层建筑
太阳能应用项目登记工作由济南市
太阳能行业协会按月汇总上报市城乡建委科技节能处。
会议通报了新能源应用新
政策: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济南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对济南市100米以下新建高层住宅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建筑节能、
太阳能新技术新能源等领域进行补贴,鼓励提倡节能减排,对于在
太阳能综合能源利用中做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和补助。会议还对济南
太阳能市场“低价竞标”违规的
太阳能企业进行了通报。
济南市
太阳能行业协会就关于召开“济南市高层建筑
太阳能应用
论坛”就行了动员和部署,
论坛将于10月29日在济南召开。届时,山东暨济南市部分高校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领导、专家、
太阳能企业将出席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