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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征意见 绿色建筑将迎专项资金
时间:2015-08-21 来源:央广网江西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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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低碳发展促进条例》拟定南昌低碳绿色标准经批准后施行,南昌新建建筑必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玻璃幕墙应用和过大的共享空间设计。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当使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供热系统与建筑相结合。有集中供冷热需求、安装中央空调系统的新建公共建筑,具备相应地下条件的,应当使用地源热泵系统。 
    南昌有计划地对能耗不达标的公共建筑和居民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广成熟、高效节能的围护结构体系。 
    此外,南昌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低碳能力体系建设;低碳示范项目建设;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其他支持低碳城市发展相关基础性和示范性工作。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随南昌经济增长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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