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暂行规定只针对假冒伪劣,新发布的规定明确了10类违法行为重点举报奖励,涉及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大气污染防治。“而且不是只是那种标签标识的较轻的,而是要能够立案、能够查实的行为。”
此次新增加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奖励,主要针对煤炭质量监管不合格等,包括生产、销售、经营、使用不合格的煤炭。
同时,规定设定了三个级别举报,对应实际到位罚款额6%到2%的奖励幅度。其中,对查证属实有罚款的案件最高奖励50000元、最低500元;设定了虽然没有罚款但是实施了吊销许可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能力罚以及没收违法产品、没收原辅材料和包装物、生产工具等财产罚的案件,最高奖励5000元、最低200元。
此外,规定设定了举报奖励金统一管理,分级发放原则。3万元(含3万元)以上大额奖励金由市质监局统一发放;3万元以下奖励金由承办案件的质监局发放。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金。同一线索被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