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指出,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综合考虑城乡社区开发建设成熟度、生活方式特点和低碳建设重点内容等因素,将低碳社区试点划分为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农村社区试点三大类。
到“十二五”末,全国启动低碳社区试点1000家左右;“十三五”时期,择优建成一批“国家低碳示范社区”。地级以上城市均应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国家低碳试点省市要率先垂范。国家低碳试点省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应不少于50家,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低碳试点城市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应不少于20家,其他低碳试点城市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应不少于10家。
征求意见后,《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将择日正式发布。
记者从中整理了三类试点对能源利用方面的规定,如下: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对能源系统的规定为: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2%(约束性);可再生能源空调利用率≥5%(引导性);太阳能光热屋顶覆盖率≥50%(引导性)等。
对城市新建社区试点的低碳能源系统建设方案为:
1、常规能源高效利用。试点社区能源系统应优先接驳市政能源供应体系。市政管网未通达社区,应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优先采用燃气供热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利用工业余热或采用冷热电三联供。
2、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鼓励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试点社区,积极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水源热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等新能源设备,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场棚等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构建集分布式电源接入及储能、电能质量与负荷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微电网系统。
3、能源计量监测系统。试点社区应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同步设计安装电、热、气等能源计量器具,建设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能源利用的分类、分项、分户计量。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对能源系统的规定为: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0.5%(引导性);太阳能光热屋顶覆盖率≥10%(引导性)等。
对城市既有社区试点的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方案为:
1、优化能源供应系统。结合区域能源禀赋和供应条件,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燃煤替代。对必须保留的现有燃煤设施,要加强技术升级和环保升级,推广优质型煤,进行散煤替代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供热资源整合,以容量大、热效率高的锅炉取代分散小锅炉,提高社区集中供热率。对周边区域有工业余热的社区,供暖系统优先采用工业余热。鼓励专业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改造。
2、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在社区照明改造中,推广太阳能照明、LED灯等高效照明设备。
3、加强社区能源计量改造。结合能源系统改造优化,提升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完善水、电、气、热分类计量体系,实现能耗数据采集智能化,鼓励建设社区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或软件,完善家庭能源计量器配备。
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对能源系统的规定为:太阳能热水普及率≥80%(引导性);可再生能源替代率≥5%(约束性);家庭沼气/燃气普及率≥50%(引导性)等。
对农村社区试点低碳能源系统的低碳能源系统建设方案为:
1、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淘汰低质燃煤,积极推进型煤、液化石油气下乡配送,实现农村住户炊事低碳化。在北方采暖地区,结合集中连片的新农村建设,统筹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优先与市政供热管网接驳。在农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较为集中、丰富的地区,推广建设规模化的大型沼气场站,推进沼气在炊事、发电、供热、取暖等方面的综合利用。在居住点较为分散、生物质资源规模化收集较难的社区,推广建设户用沼气池,提高家用沼气覆盖率。在沿海、草原牧场等风能资源丰富区域,推广中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等技术应用。在地热、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应用热泵技术。
2、低碳用能设备。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特点,推广省柴节煤炉、节薪灶、节能吊炕、生物质炉、空气源热泵等适宜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促进农村生活用能设备的升级换代。加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大棚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推广应用节能低碳的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推广低碳农业设施和技术。
太阳能热利用在低碳社区的低碳能源系统中将可以扮演重要角色,如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太阳能锅炉等。从该征求意见稿可以预测,未来《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正式出台将对太阳能光热热利用的市场推广普及产生重要利好!
(具体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
附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W020141126381606779054.pdf
公告原文:
关于《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指导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城镇低碳化建设,控制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其他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15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箱:yaowei@ndrc.gov.cn传真:6850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