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步入资本市场时间不长,但一直在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以期更加全面地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了更好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从顶层制度上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机构,从而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最大化。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让投资者了解的主要通道,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简明、易懂、实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除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还设有专门的投资者接待电话、传真、邮箱和“投资者e互通”,用于与投资者交流沟通,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信息。
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保护投资者权益,就是保护资本市场。日出东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维护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和股权文化,使中小投资者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让资本市场助力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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