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消费者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产权归属、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住户签订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服务管理中各方责任明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应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类型采取不同的维护制度。采用集中系统供应热水的,纳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采用非集中系统供应热水的,共用性管井等纳入房屋共用部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护管理,其他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维护或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单位直接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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