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昌宁县林业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2013年省级农村能源林业项目(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成品灶、节能灶芯)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及配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采购计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2013年省级农村能源林业项目(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成品灶、节能灶芯)采购[招标编号:TRZBC2013-91-A]。
二、谈判内容:项目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及配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每个包必须整体谈判不得拆分(详见附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A1标包: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
A2标包:成品灶
A3标包:节能灶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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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的谈判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厂家相关证明书】;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4.1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产品的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报告;
4.2成品灶及节能灶产品的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产品专利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5.为便于安装和售后服务,代理商若有幸中标必须承诺在昌宁县设置售后服务点;
6.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10.各谈判人必须按以上资格要求及顺序,将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后提交。
注: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原件以供核验(若资格条件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投标时也须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
四、谈判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三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标包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谈判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五、报名时间:2013年10月0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3年10月14日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六、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谈判人报名,谈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第二、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九、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报名地点:保山市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2、供应商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3、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电话:(0875)2147689传真:(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