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标能耗缘于销售利益
今年第三季度,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等11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电冰箱产品。其中,不合格的9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的不合格项目包括了“能源效率等级”。牵涉的企业名称包括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坂田电器有限公司、北海科龙创科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生产厂为慈溪市金海岸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惠日电器有限公司、宁波金帅集团有限公司(制造商,生产厂为滁州金帅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凯得电器有限公司。
其他品类方面,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中,有7家企业的产品抽查不合格,其中有2家涉及能效等级问题;空调产品方面,也有1家企业涉及到了能效等级问题。
产业观察人士刘步尘认为,虚标能耗等级在家电业已经成潜规则。一般来说,能效等级越高的产品价格就越高,而在价格相差不大的产品上,能效等级就成为消费者选购的重要指标,“这背后都是销售利益”。
根据我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能效标识制度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这种以自我约束为主的“自检”方式虽然方便了企业,但也给一些企业做手脚留下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