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鄂尔多斯项目在初期原本计划采用核准电价的方式确定,但由于项目方施德普太阳能(德国太阳千年与内蒙古绿能的合资企业)的申报价过高(超过2元/kwh),同时恰逢光伏发电成本迅猛下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国家能源局最终放弃了核准。
最终,国家能源局决定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核定鄂尔多斯项目电价,但0.9399元的震撼低价并未给我国光热发电产业一个好的开局,中标方大唐新能源也因此饱受诟病,被业内冠以“搅局者”的称号。
当前,在政府上网电价尚未出台的背景下,我国已有多个光热电站项目正在筹备或建设之中,而项目的电价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这已然成为项目开发商心中悬着的一块巨石。
电价问题上,在统一的上网电价尚未出台之时,一般可由政府出面针对目标项目进行特许权招标以核定项目电价,抑或由项目预开发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具体的项目电价申请,由政府核准。那么,到底哪种方式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