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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热电站应采取哪种方式核定电价?
时间:2012-12-24 来源:im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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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国家级光热发电项目——内蒙古鄂尔多斯50兆瓦槽式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自2003年开始酝酿,2005年启动项目选址,2007年下半年启动项目前期可研,2008年底报至国家发改委,历经漫长的七年煎熬,最终采取了特许权招标方式,于2011年1月20日以大唐新能源0.9399元/千瓦时的超低价中标而结束。但截至目前,该项目依然未有实际动工迹象。

事实上,鄂尔多斯项目在初期原本计划采用核准电价的方式确定,但由于项目方施德普太阳能(德国太阳千年与内蒙古绿能的合资企业)的申报价过高(超过2元/kwh),同时恰逢光伏发电成本迅猛下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国家能源局最终放弃了核准。

最终,国家能源局决定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核定鄂尔多斯项目电价,但0.9399元的震撼低价并未给我国光热发电产业一个好的开局,中标方大唐新能源也因此饱受诟病,被业内冠以“搅局者”的称号。

当前,在政府上网电价尚未出台的背景下,我国已有多个光热电站项目正在筹备或建设之中,而项目的电价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这已然成为项目开发商心中悬着的一块巨石。

电价问题上,在统一的上网电价尚未出台之时,一般可由政府出面针对目标项目进行特许权招标以核定项目电价,抑或由项目预开发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具体的项目电价申请,由政府核准。那么,到底哪种方式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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