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该重点推广范围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顺德新城部分区域(南方智谷B区、德胜商务区、德胜河一河两岸)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云近东沿桂畔海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按不低于10%的建筑面积比例建设绿色建筑。
纳入绿色建筑重点推广范围的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应按照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并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级别和要求,一星(含一星A、B)级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二星(含二星A、B)级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
据了解,绿色建筑建应满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等方面要求。例如在节水方面,就要求小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污水和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装置,实施中水、雨水回用;小区道路和人行通道应尽可能采用透水性路面结构,使得雨水不断补充地下水,有效平衡城市地面的生态系统;积极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等。
集中供热水太阳能热水量应达10%
此外,该意见特意指出,纳入绿色建筑重点推广范围的新建民用建筑要推广利用太阳能。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产生热水量应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
鼓励十二层以下(含十二层)新建居住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能耗较高的商业、酒店宾馆等新建公共建筑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解决部分照明或空调制冷用电,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推广微电网并网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