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日出东方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江苏质检局对事件的处理意见,也感谢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企业将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通报指出,今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公证处的见证下,对日出东方送检产品实施了复检,复检结果为所有产品性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均为一级,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但是江苏质检院在本次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实不能改变。通报给予该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
此前,有媒体报道质疑江苏省质检院为日出东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造假,涉嫌联合企业骗取太阳能惠民补贴。
江苏省质检局表示,针对相关媒体此前报道的太阳能“骗补门”事件,经查,从2012年2月15日起,江苏省质检院陆续接受委托检验任务,对太阳能热水器进行能效测试,确定能效等级。江苏省质检院完成的热性能测试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对江苏质检院按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日出东方上述80款产品进行复检,结果显示,日出东方所有送检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