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该案经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热水器的主人吴先生赔偿车主李先生损失3.2万余元。
5月26日,乌鲁木齐市刮起大风。当日下午,李先生将轿车停在水磨沟区自己家的楼下,没想到大风将楼顶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刮了下来,砸到自己的车上,车窗玻璃被砸碎,车顶和右侧车门凹陷。
李先生得知热水器属邻居吴先生所有,于是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吴先生认为,这是天灾,自己热水器也摔坏了,也有损失。
李先生遂将吴先生诉至法院。法庭上,被告吴先生表示,事发当天风较大,是不可抗力导致这次事件,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查,事发当日,乌鲁木齐市风力为5级,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先生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