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错误
首先从概念来看,太阳能热水器把太阳光能转化为热能,将水从低温度加热到高温度,以满足人们在生活、工农业生产中的热水使用。由此可见太阳能热水器并没有用电,而是将免费的太阳能转化为热能。若遇到连续阴雨天气需要常规能源辅助加热,也仅仅是辅助性的。
家用电器主要指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中使用的各种电气和电子器具。又称民用电器、日用电器。
可见,家用电器是以电能为主要能源,而太阳能热水器则从每天升起的太阳中免费获取能量,需要的时候再以常规能源辅助。
另外,在国际上也没有把太阳能热水器归为家电行业这一说法,更不用说太阳能家电化概念了,属中国首创伪概念,极易误导消费者。欧洲有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美国有太阳能协会,查阅国际标准没有哪一条款说太阳能热水器属家电行业。可见,这完全伪概念,没有任何依据的。目前,琳琅满目的各式协会似有泛滥之势,拉山头、刮地皮之风愈演愈烈,对行业健康发展与导向极为不利。
能源利用形式有别
太阳能热水器是以太阳光能转换为热能的方法作为能源利用形式,其具有环保、绿色、节能、减排等优势;而电热水器则是以电转换为热的方法作为能源利用形式。众所周知,我国普遍使用的是煤炭火力发点,从煤炭开采、运输、发电、输送到电转换为热,其代价与产生的环境问题是非常大的。并且,从科学的角度讲,电转换为热的效率是最低的。
2005年,欧盟制定了淘汰电热水器的路线图。在该路线图中,2013年后,只有冷凝式燃气热水器、带冷凝式燃气热水器辅助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允许销售。换言之,2013年后电热水器在欧盟市场将难寻踪迹。此外,据了解,澳大利亚已规定新购买的热水器只能是太阳能、空气能和天然气产品,禁止了电热水器的新增购买。同时,日、美等国采取财政补贴的手段鼓励太阳能热水器的购买,间接地推动了电热水器的逐步淘汰。
据科学计算,每平米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每年可替代150公斤标煤,节电416.7千瓦时,减排CO2330公斤。若称之为太阳能电器,这让消费者在购买时会产生太阳能热水器是用电在加热,不利于市场推广和普及,更不科学。
应用范围突破了家电范畴
与家电产业比较,太阳能热水器的“工程性”和“新能源性”尤为突出,也是与家电产业的本质不同。
家电产品一般都是单台销售,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进行使用,而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除去单台的销售外,工程应用占很大的比重,如:宾馆、酒店、学校、军队、医院等公共建筑商用工程;工业生产用热工程,如:印染厂、电镀厂、铝业加工、化工、火电工厂、输油管道等领域;太阳能采暖工程;热发电工程等等。它不仅仅是面对家电业的大众消费者,还有工业、商业领域应用。
太阳能热利用是依靠市场需求而诞生和市场化操作运营的产业,已经渗透到民用、工用、商用、政用等多个领域。从根本上来说,市场需求是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2010年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占世界的69.3%,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国和使用国。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是成功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归结为三点:第一是市场化,第二是分散化,第三是后发优势。太阳能热水器产业的发展、经营模式体现了竞争出效率的原则,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所以发展态势良好。但太阳能热水器发展的这种模式在我国其他新能源产业上就没有体现出来。
最后,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应用范围更广。中低温产品就有太阳能热水器、开水器、干燥器、太阳灶、太阳能温室、太阳房、太阳能海水淡化装置以及太阳能采暖和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制冷器等。还有太阳能发电产品,这将是“十二五”国家重点支持的七大新兴产业项目之一。
行业发展的方向明确
有人提出太阳能热水器要向家电化、电器化的方向发展,这是误导。今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的节能惠民政策补贴产品名录中没有电热水器,可见其不属于节能产品范畴。从长期来看,电热水器将逐渐被其他节能产品所替代。
目前,我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根据市场需求已向新的领域和方向扩展。具体表现在户用向工程化扩展、生活热水向采暖和空调扩展、民用向工农业生产应用扩展、低温向中高温扩展。这是我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市场对产业的需求。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表示,国家将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灶、太阳房等设施,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应用规模。在大中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物结合应用,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预计到2015年,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将达到4亿平方米,年均替代化石能源约4550万吨标准煤。
因此,太阳能热利用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环保产业,民生产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切忌误导、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