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到2015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万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亿千瓦时。重点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和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成并网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经济性与光伏发电基本相当为前提,建成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另外,规划要求,在“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使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此前有媒体称,《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发展指标一项,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GW以上,将被上调至40GW。此次规划发布,可谓是否定这个传言。
但在规划印发通知中,国家能源局表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太阳能发电规划评估,根据发展形势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这或给未来目标的上调保留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