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8月28日公布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依据GB/T 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试验方法》GB/T 18708-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太阳热水系统产品的试验结束时贮水温度、日有用得热量、平均热损因数、水质、耐压、过热保护、外观、空晒、外热冲击、淋雨、耐冻、支架强度、支架刚度、贮热水箱、电气安全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秦皇岛中荣太阳能有限公司、海宁七夕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众普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顶集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同乐集团太阳能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日有用得热量、外观、空晒、贮热水箱。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