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刚刚出台的《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在建筑节能方面由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延伸、由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转变,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由项目示范向全面推进转变、由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建筑园区扩展,全面营造低碳生态的宜居环境。
从今年起,深圳市将探索试行更严格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14年探索试行更严格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十二五”期间,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约5823万平方米,不低于2700万平方米执行更严格的节能设计标准。同时,通过财政补贴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措施,稳步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改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万平方米,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计划任务。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将建立起完善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与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新建民用建筑规模化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凡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应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民用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
除新建建筑外,深圳市还对既有工厂宿舍、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和居民住宅,在不破坏建筑结构、屋面防水、日照遮挡、公共通行的前提下,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十二五”期间内,完成建筑面积为40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工程。
深圳市还强化绿色建筑的先导效应,实现绿色建筑“点”、“面”结合的开发模式。到2015年,全市建成绿色建筑面积20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约1300万平方米,新建保障房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