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州市围绕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目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底,汝州市竣工住宅的30%安装了太阳能热水设备,10%的住宅小区道路、庭院、车库等公共照明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市区民用建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25%,新建住宅小区60%的住户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部分学校和宾馆使用了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建筑应用示范面积为78万平方米。已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3个,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7个,地源热泵项目15个。
2012—2013年,汝州市计划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45.14万平方米,折合应用面积38.18万平方米。其中7个项目已经开工。按应用技术类型分类,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1个,地源热泵项目10个,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与地源热泵结合项目1个。
为顺利通过验收,我市制定了《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的前期管理、资金申报及审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项目决算管理、项目的考核监督都作了详细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示范项目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核查组在对天瑞集团、市四院、华予金城、玉松汝瓷等地的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实地察看后,对汝州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核查组组长王景颖表示,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思路决定出路,汝州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方面,拥有完善的工作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和工程监管,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这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得汝州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