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个《办法》,北京将实行多元化资金筹措和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的方式推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市政府、区县政府、产权单位、住户和供热单位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的范围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安装太阳能生活热水、遮阳和被动式新风系统。
同时,北京将采取强制方式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要求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学校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有条件安装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对既有居住小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改造、运行、维护、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