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2010年度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今年抽查检测结果中耐压项目不合格为零,说明受家电下乡项目招标控制等影响,各生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太阳能热水器系统整体耐压性能提升,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了不同区域工况水压变化需要。
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不合格
“日有用得热量”是表征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吸收、转换太阳光能的性能参数,直接影响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制备达到规定温度热水量的能力,是一个检验太阳能热水器热性能的首选判定指标之一。日有用得热量高,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够提供的热水就越多,温度也越高。因此,国家标准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对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日有用得热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提出了不同的指标要求。其中,紧凑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要求不小于7.5兆焦每平方米,分体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要求不小于7.0兆焦每平方米。
抽查结果中出现4个不同企业生产的4种太阳能热水器的日有用得热量低于标准值,最低的仅为6.6MJ/m2;与2010年度抽检不合格项同比下降比例为66.67%。
出现不合格的原因:
1.产品设计不合理。轮廓采光面积大,贮热水箱容水量小,导致贮水温度较高,但日有用得热量不合格。
2.使用劣质的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导致水温升不上去,最终导致日有用得热量不合格。
3.水箱保温性能差。水箱聚氨酯发泡时,发泡不均匀,熟化时间短导致保温性能下降,热量散失;或者保温层厚度偏薄或采用劣质聚氨酯材料,不能起到应有的保热作用。
贮热水箱不合格
实际容水量与标称不符。太阳能热水器贮热水箱容水量(即实际容水量)是指贮热水箱所能放出的水量,也就是用户能用得到的热水量,而不是贮热水箱的全部容积(有些企业尤其是市场人员对此浑然不知)。消费者在购买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多以容水量大小为购买的主要依据,这同时也是市场零售商定价的主要依据。水箱越大,价格也就越高。贮热水箱虚标容量,消费者多花“冤枉钱”。因此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承压水箱的容积铭牌显示值与容积测量值之偏差应在±3%以内,非承压水箱的容积铭牌显示值与容积测量值之偏差应在±5%以内。
抽查结果中出现3个不同企业生产的3种太阳能热水器的贮热水箱不合格(即容水量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偏差不满足标准要求);与2010年度抽检不合格项同比下降比例为40%。
出现不合格的原因:
1.产品质量意识不强,产品质量管理不到位。
2.对标准执行不力,存在无标生产的情况。
3.生产诚信体系缺失,障碍消费者视力并误导。储热水箱实际容量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将总容量作为储热水箱容量或游离于总容量与标称容量之间等,给消费者带来虚假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企业漠视消费者的权益,将小容积的热水器标识为大容积,以次充好,以小充大,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蒙骗消费者,获取非法利润。
外观不合格
采光面积是表征太阳能热水器系统集热面积大小的,根据标准规定,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采光面积为轮廓采光面积AC(部分生产企业包括市场人员对此毫无了解)。外观不达标,不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全面、确切的参数,造成信息不对称。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标称采光面积与实际轮廓采光面积的偏差≤3%。
抽查结果中出现5个不同企业生产的5种太阳能热水器的外观不合格(即轮廓采光面积实测值与明示值的偏差不满足标准要求);与2010年度抽检不合格项同比上升比例为66.67%。企业只有认真学习标准,在生产中才能严格执行标准,生产出合格产品。
出现不合格的原因:
1.贯标意识差,不能按标准生产与控制。
3.技术人员缺失,存在无标生产的情况。